【我们想让你知道】
所谓股票交割,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股票的程序。以台湾股市目前的交割程序来说,下单成功後,股票不会立即过户,买方也不用立刻给付股款,而是於交易日隔日股票才会过户,并於交易日後第 2 天早上 10 点才会进行扣款,故买股票後因帐户内余额不足无法完成扣款,或卖股票後没有交付股票,均属违约交割,前者为买方违约交割,後者为卖方违约交割!
文 / Money 钱
小心当冲冲到大白鲨,违约交割的下场超乎你想像
近来台股当冲盛行,违约交割的情况层出不穷,也有不少股市新手因为下错单、买错股导致缴不出交割款。投资人最好弄清楚违约交割会有什麽下场,以免憾事发生才後悔莫及。
买零股下错单变整张 没钱缴付遭重罚
小明听朋友说联电(2303)近期股价回落,可以分批买进,但小明初入股市,手头资金并不多,一张联电股票要 4 万多~5 万多元,一时间想买也买不起。朋友告知小明,台湾证券市场有零股交易制,可以「股」为单位买进,无须以「张」为交易单位,小明因此透过手机自行下单,但却选错交易模式,原本想买 50「股」零股,变成下单 50「张」整股。
两天後,小明一早接到证券公司营业员来电提醒存款余额不足,须补足 200 多万元的差额,这才知道下错单,但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凑足差额,最後被证券公司申报违约。
股票交割是什麽?
所谓股票交割,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股票的程序。以台湾股市目前的交割程序来说,下单成功後,股票不会立即过户,买方也不用立刻给付股款,而是於交易日隔日股票才会过户,并於交易日後第 2 天早上 10 点才会进行扣款,故买股票後因帐户内余额不足无法完成扣款,或卖股票後没有交付股票,均属违约交割,前者为买方违约交割,後者为卖方违约交割。
建业法律事务所合夥律师李育铮指出,目前股票过户程序是透过集保中心直接将股票从一个帐户移至另一个帐户,因而卖方违约交割的情形甚少,故买方於买进股票的 2 天後,因帐户余额不足而无法给付购买股款,是目前最常见的违约交割样态。
李育铮分析,因现行股票交易制度并未要求买股票时,买方帐户中须有支付欲购买股款的存款始能下单,导致许多投资人藉由此制度进行「无本当冲」,赚取价差。然而,当投资人买进股票後遇到股价剧烈下跌,又不愿意认赔卖出,但帐户内余额根本不足以扣缴股款,甚至於连认赔卖出的亏损金额都无法负担,就会形成违约交割。又可能如案例中小明所遭遇的情况,投资人因下单操作失误,而买到超过自己资力能负担的股票,导致无法付款,因而被迫违约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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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交割情节重大者,刑事、民事责任逃不掉
一旦发生违约交割的情形,投资人可能会被证券商注销其帐户,且不得再开立其他新户,使其无法再进行股票买卖。同时,证券商亦有权利直接把投资人违约不交割的股票卖出,出售所得金额会先用来偿还违约债务和费用,若金额不足抵偿者,证券商仍可再向该投资人请求偿还不足部分的金额。此外,证券商依法亦可另向投资人收取最高相当成交金额 7% 的违约金。
李育铮指出,《证券交易法》第 155 条亦规定,股票买卖成交後「故意」不履行交割,且情节重大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市场秩序」者,可处 3 年以上至 10 年以下的刑责。然而,大多数违约交割的金额都不是很大,对市场秩序影响甚微,有时证券商甚至会为了避免影响证券市场秩序,而先帮投资人垫付不足的差额,之後再对该投资人进行後续民事求偿,故一般散户因违约交割而依《证券交易法》课予刑事责任的案例相当少。
违约交割除了可能有上开民事、刑事责任外,其违约交割的纪录也会於证券商联合徵信系统上通报,金融机构都可以在此徵信系统上查询,一旦有违约交割的纪录,其信用即会被认为不良,而增加日後申办信用卡、贷款的难度,不可不慎。因此,投资人於进行股票买卖时,应先考量自身资力并留意交易纪录,且於下单成交时即确认交割户头余额是否足够,以维护自身投资权益。
违约交割可能导致的结果
- 投资人可能会被证券商注销其帐户,且不得再新开帐户。
- 证券商可以直接把投资人违约的股票卖出,来偿还违约债务和费用,若卖出金额仍不够偿还,会继续追讨剩余金额。
- 除了民事求偿,证券商依法可另向投资人收取违约金,上限为总成交金额的 7%。
- 会留下徵信不良纪录,增加日後申办信用卡、贷款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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